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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遗失后开的那份证明书,条号为何有两种

办手续按官网现行全文,别拿转载条号去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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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遗失后开的那份证明书,条号为何有两种
描述毕业证或学位证丢了,学校补的是证明书,不是再发一张原证。可网上两种写法都有:一种引现行第 41 号令第三十八条,一种引 2014 年一份函里写的第三十九条。差异来自版本更替,不是学校给错了东西。办手续按官网现行全文,把令号写齐,比记住一个数字管用。
资料截止2026 年 11 月。证明书出具要素、标注方式与电子注册查询口径按本校当年办法与学信网当期页面核对,下一年度请查本站更新文章。
数据来源教育部令第 41 号官网现行全文第三十八条、教学厅函〔2014〕14 号公开转载文本、《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条款,以及学信网公开办理指引;转载按性质标明。

一、丢的是证,补的是证明书

毕业几年后要办境外手续,翻箱子才发现毕业证不在了。打电话回学校,得到的答复往往是「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书」。不少家长第一反应是问能不能重发一张一模一样的证,其实学校出具的是另一份文书,名称、编号与作用都与原证不同。

0230 那篇讲过这条链,这一篇只把最容易被卡住的那一步单列出来:为什么同一个「证明书」会有两个条号。

二、现行第三十八条写了什么

按教育部官网现行全文,第 41 号令第三十八条写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三个动作连在一起——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出具证明书;「同等效力」是这一条给的,不是学校自己的说法。

这一条给出的三格内容读者该留什么
启动本人提出申请申请回执或受理编号
核实学校核查原证书与学籍记载核实结论的告知
结果出具证明书,与原证书同等效力证明书原件与出具日期

三、2014 年那份函为什么写第三十九条

教学厅函〔2014〕14 号在「关于出具学历证明书事」里,引的是当时有效版本的规定,条号写作第三十九条。此后规定换版、条号调整,公开转载却把两种写法都留了下来。于是同一件事在网上能查到两个数字,两个数字各自在它当时的版本里都没写错。

四、两版条号并排怎么读

把两版并排放,差别只在版本,不在办理动作。办手续时按官网现行全文写「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八条」;读旧转载时知道它对应的是当时版本即可,不必拿旧号去要求窗口改口径。

写法出处用在哪
第三十八条教育部令第 41 号现行全文申请、核实、出具与咨询窗口
第三十九条教学厅函〔2014〕14 号所引当时版本只用来解释旧摘录
只写「按有关规定」未标明版本先补齐令号再核

五、证明书上该有哪几格

2014 年那份函还列了出具要素:证明书要有学校具名与原证书信息,注明原证遗失或作废,并按规定在电子注册信息里作相应标注。要素是否齐全,比条号更影响对方收不收。0230 把电子标注那一段单独展开过,这里不重复讲。

六、原证标明作废与电子标注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条款把「出具证明书」与「在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连在一起:纸质这一份给对方看,电子那一条供核验时查。两处对得上,证明书才不会在下一道手续里又被要求补材料。

两处谁做对方核什么
纸质证明书学校出具学校具名、原证信息、遗失作废说明
电子注册标注学校按规定办理学信网当期页面能否对应
原证找回按本校办法处理是否仍可作为原件使用

七、窗口不认转载条号时怎么办

窗口若说「我们依据的是第三十八条」,不必争论旧摘录对不对,把令号写齐再核一遍即可。真要留痕,就把学校出具的证明书、受理回执与官网现行全文的条款号各存一份,后面任何一道手续问起来都有可回溯的一行。

八、该以哪份为准

本站未核到各校证明书的统一格式样本、电子标注在学信网页面上的展示字段与境外用文单位对证明书的接收清单,这些按本校当年办法、学信网当期页面与目的地用文单位要求。核之前先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学信网当期办理页面与目的地用文单位问清三句:证明书依据哪一版条款出具、电子标注何时可见、对方是否还要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

参考资料

  1. 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教育部令第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现行全文第三十八条;本页用到遗失或损坏后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出具证明书及同等效力一句。官方域名 moe.gov.cn。
  1. 教学厅函〔2014〕14 号公开转载文本;本页用到其所引当时版本第三十九条与证明书出具要素,按转载文本标明性质。
  1.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条款;本页用到出具证明书与电子注册信息标注相衔接一处。官方域名 chsi.com.cn。
  1.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开办理指引;本页用到学历证明书查询与核验入口的说明,按站内公开页面标明性质。
  1. 教育部令第 41 号关于废止 2005 年教育部令第 21 号的表述;本页用到版本更替一处。官方域名 moe.gov.cn。
  1. 本站 FAQ-0230 与 FAQ-0226 至 FAQ-0235;本页用到两处对证明书链条与电子注册核验的既有写法,按站内稿源标明性质。

资料截止:2026 年 11 月。证明书出具要素、标注方式与电子注册查询口径按本校当年办法与学信网当期页面核对,下一年度请查本站更新文章。

数据来源:教育部令第 41 号官网现行全文第三十八条、教学厅函〔2014〕14 号公开转载文本、《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条款,以及学信网公开办理指引;转载按性质标明。

参考资料和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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