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里贴出一份收费调整:学生能看什么、能提什么意见
主动公开清单、二十个工作日与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的征求意见期

一、先分清楚「贴出来了」和「应当公开」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由教育部以第 29 号令于 2010 年 4 月 6 日公布,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条界定范围: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第四条给原则:公正、公平、便民,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同时写明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
所以公示栏贴一张纸,只是公开方式之一;判断「这份东西该不该公开」,要回到第七条的主动公开清单。港澳台侨学生与内地学生在这份清单面前是同一类读者,办法没有为不同生源分设查阅权限。
二、第七条那张清单,和在校生活直接相关的几项
第七条列举了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与日常办理关系最密的有四组: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这一张清单正好把前面几篇串了起来:0150 讲缴费单上的项目,能核的依据就是第七条第八项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0181 讲勤工助学,第七条第六项要求公开申请与管理规定;0124 讲处分申诉,第七条第四项要求公开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0185 讲应急预案,第七条第十项要求公开应急处理预案与处置情况。清单不是装饰,它是「去哪找那份文本」的索引。
| 第七条的项 | 要求公开的 | 对应的办理场景 |
|---|---|---|
| 第四项 | 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 0124 处分申诉、0143 学位复核 |
| 第六项 | 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申请与管理规定 | 0117 奖助、0181 勤工助学 |
| 第八项 | 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 0150 缴费单上的代收费 |
| 第十项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 | 0185 应急联络与演练 |
三、去哪看:指南、目录与三处固定场所
第十一条写明校长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第十二条给途径: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信息公开指南应当明确工作机构、信息分类编排体系和获取方式、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流程,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索引、名称、生成日期、责任部门等内容。
第十五条还有一句对新生特别实用: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校基本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学校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应当将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分别汇编成册,在新生和新聘教师报到时发放。也就是说,入学时领到的那本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不是随手发的宣传册,而是条文要求发放的文本;0160 讲过原件留存,这一本也该留在手边。
四、两个工作日数字,管的是不同阶段
第十七条给了三个期限: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高等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学校决策事项需要征求教师、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把两个数字分开很要紧:20 个工作日约束的是学校「把信息放出来/更新」,10 个工作日约束的是「留给大家提意见的时间」。公示栏上只写「公示七天」而事项属于需征求意见的决策,就该先问一句这七天是不是按工作日计、有没有低于第十条那句的期限;若只是已经作出的收费项目公开,对应的则是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与变更后更新。
第十六条补了另一侧:学校完成信息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后,应当及时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确定公开的应当明确公开的受众,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难以确定的应当及时报请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第五条另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看到「这份不公开」时,条文给的是「说明理由」这一层,而不是一句「内部规定」就结束。
办法给的是制度入口,不是保证每条意见都被采纳。实际办理时,先把公示事项归到第七条的某一项,再按第十二条的信息公开指南找到工作机构与答复流程,最后把意见按公示写明的渠道、期限提交并留下受理凭证。0117、0150 都写过「同一件事可能有两份文本」,这里也一样:公示栏是一份,信息公开目录里责任部门当年发布的正式文本是另一份,两者措辞不同时以后者与书面答复为准。
| 先做 | 依据 | 留下什么 |
|---|---|---|
| 把公示事项对到第七条某一项 | 第七条主动公开清单 | 事项名称与所属项 |
| 查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 |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工作机构、责任部门、答复流程 |
| 按公示渠道与期限提交意见 | 第十七条征求意见期限 | 提交记录与受理凭证 |
| 对不予公开要求说明理由 | 第十六条 | 书面答复或报请审定的去向 |
五、办理边界
本站未核到各校对港澳台侨学生另设的信息公开查阅权限、意见提交渠道或答复时限;上面的条款出自教育部令第 29 号,属对所有在校学生的一般规定。动手前可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问三句:本次公示对应第七条哪一项、正式文本在信息公开目录里的名称与责任部门、意见提交后按什么流程答复与多久答复;涉及收费的,另按 0150 的口径核一遍收费依据文号与公示位置。
参考资料
- 教育部令第 29 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 年 4 月 6 日公布,201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 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全文,关于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南与目录;moe.gov.cn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关于规章制度汇编发放、是否公开的审定与三个工作日时限;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 央视网转载《教育部令第 29 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公开途径与时限,属官方文本的公开转载;cntv.cn
资料截止:2026 年 11 月 6 日。主动公开清单与时限按教育部令第 29 号写成,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与意见答复流程以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年文本为准,请查本站更新文章。
数据来源:教育部令第 29 号公开全文、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央视网公开转载;条款序号按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文核对,转载标明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