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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群里贴出助管岗位:勤工助学能报吗、工时和酬金怎么算

每周八小时、每月四十小时、临时岗每小时不低于十二元,都写在同一份办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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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群里贴出助管岗位:勤工助学能报吗、工时和酬金怎么算

一、先把「勤工助学」定义准

教育部、财政部 2018 年 8 月 20 日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财〔2018〕12 号)。第四条给定义: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三个限定词都很要紧——学校组织、课余时间、合法报酬。第二条、第三条界定范围:办法适用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所称学生指学校招收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五条把它放进资助体系: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第九条给学校定义务: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港澳台侨学生的资格问题,答案在另一份文件里。教港澳台〔2016〕96 号第二十七条写:高校应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政策,为港澳台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也就是说,条文给的是「参照内地学生政策」这一接口,不是另设一份名额表;具体岗位是否开放、如何申请,仍按本校当年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办。0170 讲过大创与竞赛,0127 讲过推免,都不与这一格混算。

二、岗位分两类,工时有一个硬上限

第二十一条写设岗原则:学校应积极开发校内资源,保证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需要,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第二十条另划底线: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教育部财务司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该办法答记者问时,把测算口径也讲明了: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 20 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统筹安排、设置岗位;同时提醒学生应量力而行,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参加,岗位设置既要满足需求,又要保证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20 小时是学校测算总工时的基准,不是给每个学生派的任务量,别和 40 小时上限读反。

数字出自管的是哪一层
每周不超过 8 小时第二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上限
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同上;也是固定岗位月酬金的计酬基准
月平均不低于 20 小时答记者问学校测算全校每月所需总工时的基准
每小时不低于 12 元第二十六条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的下限

三、酬金怎么定,钱从哪来

第二十二条把岗位分成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并写明以每月 40 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第二十六条给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 12 元人民币。第二十七条给校外岗位: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第二十八条把支付来源分了三格: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由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0173 讲过奖学金与个税的免税边界,那一篇说的是所得性质,这里说的是谁付钱、按什么基准算,两条线不重叠。

四、和实习、兼职、志愿服务分开

0133 按 96 号文与本校培养方案写过校外实习、兼职与勤工助学的区分:实习属教学计划内的实践环节,按培养方案与实习协议管理;学生自行联系的社会兼职不在「学校组织」这一限定词内;志愿服务不以取得报酬为目的。三者与第四条定义的勤工助学各自成格。最容易出问题的,是把校外兼职直接套用第二十七条「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写入聘用协议」——那一款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三方协商,缺了学校这一环,就得回到劳动合同与民事约定那一层去核。

情形有没有学校组织适用文本
校内助管、助研固定岗有教财〔2018〕12 号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八条
校内临时岗位有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校外勤工助学有,且三方写入聘用协议同办法第二十七条
教学计划内实习按培养方案组织本校实习管理办法与实习协议
自行联系的社会兼职无劳动合同与民事约定

五、办理边界

本站未核到各校对港澳台侨学生另设的勤工助学岗位名额、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口径或酬金上浮比例;上面的条款出自教财〔2018〕12 号、该办法答记者问与教港澳台〔2016〕96 号,属一般规定。报名前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问三句:本校勤工助学实施办法里设岗与申请流程写在哪一条、港澳台侨学生申请是否需另交材料、固定岗位与临时岗位分别按什么标准计酬且由哪个账户发放;涉及校外的,另核三方聘用协议是否齐备。

参考资料

  1. 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财〔2018〕12 号,2018 年 8 月 20 日印发)第二条至第五条、第九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1. 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就《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答记者问,关于每月 40 小时上限、月平均 20 小时测算基准与每小时 12 元下限;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qspfw.moe.gov.cn
  1. 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网转载教财〔2018〕12 号全文,关于第二条至第五条适用范围与勤工助学定义,属官方文本的公开转载;nnnu.edu.cn
  1. 教育部等六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第二十七条,本页用于核对港澳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适用接口;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资料截止:2026 年 11 月 6 日。岗位、工时与酬金按教财〔2018〕12 号写成,设岗流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与酬金上浮以本校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当年文本为准,请查本站更新文章。

数据来源:教财〔2018〕12 号公开全文、教育部答记者问、高校资助网转载全文、教港澳台〔2016〕96 号;条款序号按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与答记者问核对,转载标明性质。

参考资料和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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