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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途中把两本证弄丢了,学校补的不是第二张原件

现行部令第三十八条给的是证明书,公开文本里两种条号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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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途中把两本证弄丢了,学校补的不是第二张原件
描述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证明书要注明原证书编号、由校长具名并在学信网电子标注,原注册证书标明遗失作废;网上常见的另一个条号来自当时有效的旧版本。
资料截止2026 年 11 月。证明书申请材料与出具时限按学校调整,下一年度请查本站更新文章与本校当年证书补办规则。
数据来源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原文、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14〕14 号与教学厅〔2018〕7 号原文、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媒体转引在这里只承担条号并存现象的说明,已标明性质。

一、快递袋空了一角

两本证寄往境外,到手时快递袋破了一角,里面只剩一张回执单。家长第一句话是「能不能请学校再印一份」。学校能出的不是第二张原件,而是证明书——名称、编号与电子标注都和原件不同,但法律效力有明文。

二、现行部令写在哪一条

按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全文,第三十八条写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四条管填写颁发、第三十五条管电子注册、第三十七条管撤销证书,遗失补办这一格落在第三十八条。0151 讲证书遗失时用的也是这一条。

三、网上那个「第三十九条」是怎么回事

教育部办公厅 2014 年 5 月 5 日的教学厅函〔2014〕14 号,在「关于出具学历证明书事」一段里引的是当时有效版本的第三十九条,原句为「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此后部令修订,现行 41 号令官网全文把同一规则列为第三十八条。如今公开转载里两种条号并存:有的写「41 号令第三十八条」,有的仍写「第三十九条」。核条文时以教育部官网现行全文的条号为准,别拿转载里的条号去对学校窗口。

公开文本里的写法对应哪一层怎么用
41 号令第三十八条教育部官网现行全文办手续与写申请材料按此条
2014 年通知所引第三十九条通知发布时有效的版本理解通知原文即可
转载文章沿用旧条号二手转引不作为现行条号依据

四、证明书长什么样

教学厅函〔2014〕14 号给得很具体: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式样要与原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要素通知里怎么写办理时核什么
原证书编号与字样注明原编号与遗失补证字样证明书正文
签发与式样现任校长具名、同等式样和质量用印与签发栏
电子标注学信网标注、原证标明遗失作废查询页是否同步

五、与电子注册那一格怎么接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另有一句:学历证书遗失的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并在学历注册信息中标注。同条还写明,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也就是说,补办证明书靠的是「出具+标注」,不是把原注册信息改回去。0231 讲姓名那一格、0232 讲查询核验,都从这一句往下走。

六、登报声明替不了证明书

有的学校仍要求登报,有的已简化流程,按本校当年规则办;但公开报道里律师也提示,登报声明不能替代学校出具的官方证明书。这一层属媒体转引,可作风险提示,不作办理依据。教学厅〔2018〕7 号另写明,凡在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学历信息在学信网、学位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认证——境外用件单位常要的是这一条核验链,而不是一张补印件。

手里有的能做什么不能替代什么
登报声明按本校规则作为申请材料之一学校出具的证明书
学历或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同等效力重新制作的原证书
网上查询与电子认证供用件单位核验证明书本身的出具手续

本站未核到 2026 年各校统一的证明书申请材料、出具时限与是否仍要求登报,也未核到学位证明书在境外用件单位的统一受理格式。动手前先向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问清三句:本校补办证明书要交哪几份材料且由哪个窗口受理、证明书出具后会在哪些注册信息里作标注、用件单位要的是证明书本身还是学信网与学位认证系统的电子核验结果。

参考资料

  1.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本页用到证书填写颁发、电子注册、撤销证书与遗失损坏出具证明书四处原文。官方域名 moe.gov.cn。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 号,2014 年 5 月 5 日);本页用到出具学历证明书事一段、证明书式样与电子标注要求,以及该通知所引当时有效版本的条号。官方域名 moe.gov.cn。
  1. 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本页用到学历证书遗失后出具证明书并标注、学历注册后不得变更证书内容两处原文。官方域名 moe.gov.cn。
  1. 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2018〕7 号);本页用到已注册学历学位实行网上查询与电子认证、两类信息分属不同查询系统两处。官方域名 gov.cn。
  1. 公开媒体关于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后处置的报道与律师意见;属媒体转引,本页只用到「条号并存」与「登报声明不替代证明书」两点现象说明,不作办理依据。

资料截止:2026 年 11 月。证明书申请材料与出具时限按学校调整,下一年度请查本站更新文章与本校当年证书补办规则。

数据来源: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原文、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14〕14 号与教学厅〔2018〕7 号原文、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九条;媒体转引在这里只承担条号并存现象的说明,已标明性质。

参考资料和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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