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性质:自编仿真题——题目、材料、选项、数据与情境均为按课程标准与联招常见考点独立编写的原创仿真题,非真题原文,未取自任何题库、教辅或试卷;解析与采分点为教研整理,非官方评分标准。
一、考点定位与做题顺序
文言数量词有三道坎。第一道是格式:分数常写「分母+之+分子」(三之二=2/3),十分之一专作「什一」,还有「太半」「少半」这类专门说法;第二道是虚实:「再」是实指两次,「三」「九」「百」在「三思」「九死」里常是极言其多的虚数;第三道是约数标记:「可」「许」「所」「余」「且」贴在数词前后,表示「大约」,不是确数。
判定顺序:先认格式(有「之」先看是不是分数,见「什/太半/少半」直接换算)→ 再定虚实(问这个数能不能与上下文的总量对上)→ 最后回算(把译出的数代回原句的收支、人数、次数,看是否闭合)。下面计簿为自编示意文本,地名、职事、石数均属虚构。
二、逐题精讲
题1
题1 数量格式归类与核算(单选+填空)
自编计簿:某邑岁入粟千石,什一输官,余以赈。赈毕,又以其三分之一予东乡,太半予西乡,余留县仓。凡役夫可二百人,再集而事竣;三令而民不扰。仓吏书其数,石余五斗者别为一籍。
(1) 下列数量词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什一输官=按十分之一缴官 B. 其三分之一=余数的三分之一 C. 再集而事竣=又召集了一次才完工 D. 可二百人=大约二百人
(2) 依次算出「输官」「予东乡」「予西乡」「留县仓」各多少石,并说明四个数之和必须等于什么。
解析
(1) C。「再」在文言里是实指两次,「再集而事竣」=召集两次,事情就完成了;C 把它讲成「又召集了一次」(隐含此前已集一次、共两次以上且带「又一次」的追加义),既丢掉实指的「二」,又混入今义「再=又一次」。逐项:A「什一」=1/10,古书里「什」即十倍/十分,什一之税是十分抽一;B「其三分之一」的「其」回指前句「余」(赈毕所余),故是余数的三分之一,不是千石的三分之一;D「可」是约数标记,「可二百人」=大约二百人。「太半」=三分之二,「少半」=三分之一,与「三之二」同属分数专名;「石余五斗」的「余」也是约数/零头标记,与「可」「许」「所」同类。(2) 按原句顺序回算:
① 输官=1000 × 1/10 = 100 石,余数=1000 − 100 = 900 石。
② 予东乡=900 × 1/3 = 300 石。
③ 予西乡=「太半」承前仍指赈毕所余 900 石的三分之二 = 600 石。
④ 留县仓=900 − 300 − 600 = 0 石(账已分尽)。
四个数的闭合关系:输官 100 + 予东乡 300 + 予西乡 600 + 留县仓 0 = 1000 石,即必须等于岁入总量千石。注意「赈」这一步在原句里没有给出具体数,故不能凭空补一个赈出数;若把「其三分之一」错解成千石的 1/3(≈333.3 石),四数和就会超出 1000 石,回算立刻报警——这正是用总量校验指代与分数格式的用法。
答案 (1) C(「再」实指两次,非「又一次」)。(2) 输官 100 石;予东乡 300 石;予西乡 600 石(太半=余数的 2/3);留县仓 0 石;四数和须等于千石总量。
采分点 选出 C 1 分;说明「再」实指两次 1 分;「什一」=1/10 得 100 石 1 分;点明「其」回指余数 900 石 1 分;「太半」=2/3 得 600 石 1 分;四数闭合回算千石 1 分;辨明「可/余」为约数标记 1 分;指出误解会导致和超出总量 1 分。
易错点 把「什一」读成十一石;把「太半」讲成「大半=超过一半」的模糊义而不落到 2/3;把「其三分之一」安到千石上;把「再」当「又一次」;把「三令」坐实为恰好三次;漏掉「石余五斗」的「余」也是约数标记。
题2
题2 虚实判定、译句与改写
(1) 译「凡役夫可二百人,再集而事竣;三令而民不扰」,并逐处说明哪几个数是实数、哪几个是约数或虚数。(2) 若把「三令而民不扰」改成确数表述「令者三,民不扰」,语感与史笔意味有什么变化?「三」在文言里什么时候必须按实数读?
解析
(1) 译句:役夫大约二百人,召集了两次事情就办完了;反复晓谕(多次申明)而百姓没有被惊扰。逐处:「可二百人」=约数(「可」标记,不是确数 200);「再集」=实数两次(「再」固定实指二,与今义「又一次」不同);「三令」=虚数,极言其多(与「三思」「九死」「百折」同类,表反复、多次),不坐实为恰好三次;「事竣」「不扰」是结果,不含数量。回验:「再集而事竣」的「而」把「两次召集」与「完工」相接,若按今义「又集一次」读,则次数不定,与「事竣」的干脆收束不配;「三令而民不扰」若按实数三次,后面「不扰」就成了对三次命令的机械计数,史笔里那种「反复申明而不滋扰」的评价意味反而没了。
(2) 改成「令者三,民不扰」,「三」从虚化的频度描摹变成可核查的计数:句式也从「三+动词」的状中结构变成「者」字名词性计数句,语气由评述转为簿录;原文借「三」夸的是政令简而不烦,改后读者会追问「为什么恰好三次」,评价意味被账目意味挤掉。
「三」必须按实数读的条件:与量词、名物或可核算的总量搭配时(如「三石」「三人」「三之二」「岁三至」「田三顷」),或上下文给出分项列举且刚好三项、删一项即不合时;反之,凡「三+动词」而动作本身可反复、且无分项可数(三思、三令、三叹、三复),多按虚数处理。判据仍是那一条:把这个数代回上下文,能不能与总量或分项闭合。这与 00247 所讲度量衡名物、00091 所讲时间副词是同一套「语境定意」的方法。
答案 (1) 译见上;「可二百人」约数、「再」实数二、「三令」虚数表多次。(2) 改为确数后由评述转为簿录,虚化的频度夸饰变成可核查计数;「三」与量词/名物/总量搭配或有恰好三项分项时按实数读。
采分点 译出「大约二百人」1 分;「再」译两次 1 分;「三令」译反复申明不坐实 1 分;「可」「余」标为约数 1 分;用总量回算判虚实 1 分;说明改写后评述→簿录的语气变化 1 分;给出「三」按实数读的两类条件 1 分;未把「而」误译成转折 1 分。
易错点 把「三令」译成「三次命令」并据此核算;把「再」译成「又」;只答「语气变了」不落到状中与计数句的结构差;把「可」讲成「可以」;漏答「石余五斗」的零头标记。
三、规律小结与对照表
| 格式 | 自编计簿原句 | 今译 | 虚实/性质 | 回算校验 | 常见误判 |
|---|---|---|---|---|---|
| 分母+之+分子 | 三之二 | 三分之二 | 分数,实数 | 总量×2/3 | 读成「三和二」 |
| 什一 | 什一输官 | 十分之一 | 分数专名,实数 | 1000×1/10=100 | 读成「十一」 |
| 太半/少半 | 太半予西乡 | 三分之二/三分之一 | 分数专名,实数 | 900×2/3=600 | 讲成「大半」的模糊义 |
| 指代+分数 | 其三分之一予东乡 | 余数的三分之一 | 实数,指代须回指 | 900×1/3=300 | 安到千石上 |
| 再 | 再集而事竣 | 召集两次 | 实数二 | 两次即竣 | 讲成「又一次」 |
| 三/九/百 | 三令而民不扰 | 反复申明 | 虚数,极言其多 | 无分项可闭合 | 坐实为三次 |
| 可/许/所/余 | 可二百人/石余五斗 | 大约二百/零头五斗 | 约数标记 | 不与确数混算 | 把「可」讲成「可以」 |
文言数量词,落点是「格式认得准、虚实分得开、总量对得上」。三个高频位记牢:「什一」=1/10,「太半/少半」=2/3 与 1/3,「再」=两次;「可/许/所/余」一律先按约数处理。虚数不坐实、约数不当确数,最稳的验法永远是把译出的数代回原句的收支或分项,看和是否闭合——对不上,先怀疑指代「其」和分数格式,而不是急着改总量。本段计簿、邑名、石数与役夫数均为自编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实文献、赋税制度或统计数据。
四、自测清单
- □ 见「之」先试分数格式,见「什/太半/少半」直接换算;
- □ 「其+分数」先回指前文,确认分母是哪一个总量;
- □ 「再」一律先译「两次」,不用今义「又一次」;
- □ 「三/九/百+动词」且无分项时先按虚数处理;
- □ 「可/许/所/余」标为约数,不与确数混算;
- □ 把每个数代回收支总量闭合一次,对不上就查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