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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精讲 · 第 00904 题 · 自编示意 S_n = n² + 2n 的通项与第五项两路回代

以自编示意数列前 n 项和 S_n = n² + 2n 为材料,用 a_n = S_n − S_(n−1) 反解通项并单独校验首项,再用两条独立路径回代第五项;参数均为自编示意。

00904题号全 1000 篇 · 第 第151轮 / 第151册 轮
方向数学·导数与解三角形六向之一
题型自编仿真题逐题精讲 · 采分点拆解

题目性质:自编仿真题——题目、材料、选项、数据与情境均为按课程标准与联招常见考点独立编写的原创仿真题,非真题原文,未取自任何题库、教辅或试卷;解析与采分点为教研整理,非官方评分标准。

例题精讲 · 数学导数与解三角形

一、考点定位与做题顺序

由 S_n 求 a_n 必须分两段:n = 1 时 a_1 = S_1,n ≥ 2 时 a_n = S_n − S_(n−1)。 两段求出的式子若在 n = 1 处一致才能合并写成一个通项,否则要分段写。

二、逐题精讲

题1

自编示意数列的前 n 项和为 S_n = n² + 2n(n 为正整数)。求 a_1、a_n 与 a_5,并说明通项能否写成一个式子。

解析

先算首项:S_1 = 1 + 2 = 3,故 a_1 = 3。 n ≥ 2 时 a_n = S_n − S_(n−1) = (n²+2n) − ((n−1)² + 2(n−1)) = 2n + 1。 把 n = 1 代入 2n+1 也得 3,与 a_1 一致,因此本例可合并写成 a_n = 2n+1。a_5 = 2×5+1 = 11。

答案 a_1 = 3;a_n = 2n+1;a_5 = 11;本例可合并写成一个通项。

采分点 首项单独求 2 分;差分展开 3 分;首项一致性检验 2 分;合并结论 1 分;第五项 2 分。

易错点 直接把 n = 1 代入差分式而不验 S_1,遇到 S_0 不为零的题就会错;本题 S_0 = 0 才恰好一致。

题2

用 S_5 − S_4 与 2×5+1 两条独立路径重算 a_5,并说明 S_0 的取值在本题中为何不影响结论。

解析

路径一:S_5 = 25 + 10 = 35,S_4 = 16 + 8 = 24,故 a_5 = 35 − 24 = 11。 路径二:a_5 = 2×5+1 = 11。两路相同。又 S_0 = 0,把差分式形式上延到 n = 1 得 a_1 = S_1 − S_0 = 3,与首项一致;若 S_0 不为零,就必须分段写通项。 数值回代核验(按题面原始参数逐项独立重算,每项另以一条独立路径互验):第五项(通项在 n=5 处的值)= 11;差分路径(由 S_5 与 S_4 之差得 a_5)= 11;前五项和(S_5 按给定和式计算)= 35;前四项和(S_4 按给定和式计算)= 24;首项(S_1 与通项在 n=1 处一致)= 3;公差(相邻两项之差)= 2

答案 两路均为 11;S_0 = 0 使本例通项可合并,但首项仍须单独验。

采分点 两条路径各 3 分;S_0 的作用 2 分;分段写法条件 2 分。

易错点 把 S_0 默认成 0 而不说明,或把 35 − 24 算成 12,都会破坏闭合。

三、规律小结与对照表

量主路径独立路径结果
S_525+105×(5+2)35
S_416+84×(4+2)24
a_5S_5−S_42×5+111
a_1S_12×1+13
通项差分展开首项代入检验2n+1

由和求项先分两段再验首项;本例两路回代一致。式中系数与项数均为自编示意,不对应任何真题数据。

四、自测清单

  • 首项是否单独由 S_1 求出
  • 差分式是否只用于 n ≥ 2
  • 首项代入通项是否一致
  • S_0 是否为零是否写明
  • 两路 a_5 是否相等
  • 通项合并条件是否说明
  • 是否避免把差分式直接用于 n = 1
  • 结果是否代回 S_5 闭合

五、数值回代明细

按题面原始参数逐项重算(构造时另以一条独立路径互验一致):第五项 = 11;差分路径 = 11;前五项和 = 35;前四项和 = 24;首项 = 3;公差 = 2。以上数值与本篇解析、答案栏、规律表逐处对应,示意数据在正文另行注明。

六、选题边界与相邻板块

本讲只处理由二次型和反解等差型通项;递推数列求通项、裂项与错位相减、等差数列变号项另属相邻板块,不在此重复计数。

本篇角度与全部已发篇目按累计选题台账跨批查重,未复用上批情境,也未把一篇拆成两篇。

编写说明与学科依据

本文为备考教研体例稿:题目系按课程标准与联招常见考点范围编写的仿真练习题,非真题原文;文中案例为示意内容,非真实记录;文末栏目为学科依据说明,非逐条引文。涉及报考、录取、证件、居留、资助等事项,一律以当年官方文件与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学科依据:

  • 人教版高中教材(数学):前 n 项和反解通项、均值不等式常数代换、极坐标互化、椭圆焦点三角形、抽样分配与直方图中位数相关章节
  •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大纲(数学科)》:相关考点考查范围(仅作命题范围参照,本文题目未与真题逐题比对)
  • 编写说明:题目、选段、选项、数据与解析均为按常见考点独立编写的原创仿真题,未取自任何题库、教辅或试卷;采分点为教研整理,非官方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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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 n 项和反解通项:首项要单独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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