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个夹:把扣除、收入、抵免与回执按给出方归位
五类给出方、四类凭证、三句问法收口

| 资料截止 | 资料截止:按 2026 年 11 月可核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 年第 61 号公告解读、2020 年第 3 号公告与 2018 年第 55 号公告现行文本写;各平台下载与保存期限按当期页面核。 |
|---|---|
| 数据来源 |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所载现行文本,以及上海财政公开整理与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办事指引。 |
一、先按给出方分五个格
一个纳税年度的涉税材料,按「谁给的」分比按时间排更好找:本人填报的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分摊协议与申报表;扣缴义务人给的是工资薪金累计预扣记录、其他所得的按次预扣记录,以及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提供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信息;主管税务机关给的是申报回执、退税或补税结果、《纳税记录》;支付方或平台给的是合同、结算单与到账凭证;境外征税主体给的是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者纳税记录等凭证。
分格之后会发现一件事:同一笔收入往往同时落在两个格子里。预扣记录在扣缴义务人那一格,汇算结果在税务机关那一格,两者不互相替代,缺一份就得回去找对应的给出方。
| 给出方 | 典型材料 | 缺了找谁 |
|---|---|---|
| 本人填报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分摊协议、申报表 | 本人补填或更正 |
| 扣缴义务人 | 预扣记录、年度反馈信息 | 任职受雇单位或支付方 |
| 主管税务机关 | 申报回执、退补税结果、纳税记录 | 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 |
| 支付方或平台、境外征税主体 | 结算单、完税凭证 | 平台或境外征税主体 |
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由谁留存
2018 年第 61 号公告解读写明: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应当按照规定妥善留存备查;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解读同时把责任放在纳税人一侧:纳税人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任职受雇单位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自己手里另留一份,与单位留存并不冲突。
| 凭证 | 谁留存 | 读者该做什么 |
|---|---|---|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 扣缴义务人留存备查 | 自留一份并记录填报年度 |
| 境外已缴税凭证 | 本人申报时提交 | 按所属年度单独存放 |
| 申报回执与纳税记录 | 本人保存 | 按年度归档,注意敏感信息 |
三、境外抵免凭证要留到能追溯
公告 2020 年第 3 号第十条给的是:已申报境外所得、未进行税收抵免,以后纳税年度取得纳税凭证并申报抵免的,可以追溯至该境外所得所属纳税年度,追溯年度不得超过五年;自取得该项境外所得的五个年度内,凭证载明实际缴纳税额发生变化的,按实际缴纳税额重新计算并办理补退税,不加收税收滞纳金,不退还利息。凭证不是办完就丢的附件,它是五年内还可能被重新读一次的依据。
| 四类凭证 | 对应篇号 | 归档要点 |
|---|---|---|
| 收入与预扣明细 | 0456、0461 | 按支付方与所得类别分格 |
| 扣除与分摊材料 | 0458、0459 | 按纳税年度存,注明分摊方式 |
| 境外完税与抵免凭证 | 0462 | 标所属年度与来源国地区 |
| 申报回执与纳税记录 | 0464 | 标开具日期与查验信息 |
四、三句不能混的「不」
把前面几篇的限定收在一起: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三句都带「一个纳税年度」,但管的是三件完全不同的事。
| 口径 | 管的是哪一格 | 依据 |
|---|---|---|
| 分摊方式年度内不能变更 | 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 | 国发〔2022〕8 号、贯彻解读、操作办法公开整理 |
| 扣除不完不结转以后年度 |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 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
| 单独计税一年只允许一次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上海税务公开问答 |
五、与其他收口篇分工
0160 收的是从报名到毕业的原件,0255 收的是报名前一周的回执,0385 收的是一个成果项目的权属材料,0415 收的是一次行程的四段凭证,0455 收的是寄递运单的五段凭证。这一篇只管一个纳税年度里与个税有关的五类给出方和四类凭证;几篇都是「按给出方归位」的方法,归档对象各不相同,不重复读。
| 篇号 | 归档对象 |
|---|---|
| 0160 | 报名、在校、毕业三段原件 |
| 0255 | 报名前一周自查表与回执 |
| 0385、0415、0455 | 成果项目、行程、寄递运单 |
| 0465 | 一个纳税年度的涉税凭证 |
六、该以哪份为准
各平台下载记录的可保存期限、各校对分摊协议的留存式样,以及更正申报后旧版纳税记录的回收方式,本站未核到可逐字引用的统一文本。该以哪份为准:留存与保密看 2018 年第 61 号公告解读,境外凭证追溯看 2020 年第 3 号公告第十条,纳税记录查验看 2018 年第 55 号公告,年度限额看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向主管税务机关问三句:一是我这个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由哪一方留存备查;二是境外凭证后补时追溯年度怎么起算;三是更正申报之后同一属期的旧纳税记录该怎样处理。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07 号)第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咨询答复所引;本页用扣除限额与不结转以后年度这部分。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解读,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本页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留存备查、保密、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反馈与信息不符处理这部分。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3 号)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本页用追溯不得超过五年、凭证与五个年度内重算这部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 年第 55 号)第五条、第六条,中国政府网;本页用异议核实与验证服务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