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性质:自编仿真题——题目、材料、选项、数据与情境均为按课程标准与联招常见考点独立编写的原创仿真题,非真题原文,未取自任何题库、教辅或试卷;解析与采分点为教研整理,非官方评分标准。
一、考点定位与做题顺序
判断「与」的词性,先看它后面带的是名词性成分还是并列成分,再看能否替换成「和」「给」「参与」。 本讲用一段自编示意短文,把十处「与」按四档逐一定位;第二问故意制造一次误归,考查分类变动对占比的影响,避免只记住答案而说不清分母。二、逐题精讲
题1
阅读下面自编示意短文,指出十处「与」各属哪一档,并给出各档占比。 ①尝与客饮于亭 ②客与主人论古 ③主人取一卷与之 ④又与语移时 ⑤此本可得而与我乎 ⑥或问亭中之乐与 ⑦与宾客同席 ⑧客与主人皆起 ⑨遂与之别 ⑩主人与客皆醉解析
①④⑦⑨后接单方对象、可译「同、跟」,属介词;②⑧⑩连接两个并列主语,属连词;③⑤后接受事、可译「给予」,属动词;⑥在问句末表疑问语气,通「欤」。 合计 4+3+2+1=10 处,与题给十处闭合。介词 4/10=40.0%、连词 3/10=30.0%、动词 2/10=20.0%、欤 1/10=10.0%,四档合计 100.0%。答案 介词①④⑦⑨;连词②⑧⑩;动词③⑤;通假欤⑥。占比 40.0%/30.0%/20.0%/10.0%。
采分点 每处归类 0.5 分共 5 分;四档计数 2 分;四个占比各 0.5 分共 2 分;合计 1 分。
易错点 把③⑤的「与之」「与我」看成「和」,会挤出动词档;把⑥当介词会丢掉通假档。
题2
若把③(动词「与之」)误归为介词,两档占比各变为多少?差多少个百分点?并说明这种误归为何不改变总处数。解析
误归只是把一处在两类之间搬家,分母仍是 10,总处数不变。介词由 4 变 5,得 5/10=50.0%;动词由 2 变 1,得 1/10=10.0%。 介词档相对原值上升 50.0−40.0=10.0 个百分点;动词档下降 10.0 个百分点,两档变动相互抵消。答案 介词 50.0%,动词 10.0%;介词上升 10.0 个百分点。总处数仍为 10。
采分点 两档新占比各 2 分;差值 2 分;分母不变的理由 2 分;抵消关系 2 分。
易错点 把「上升 10 个百分点」写成「上升 10%」,或另起一个分母 9,都是口径错误。
三、规律小结与对照表
| 档位 | 判定依据 | 示意例句 | 占比 |
|---|---|---|---|
| 介词 | 后接单方对象,译「同/跟」 | ①④⑦⑨ | 40.0% |
| 连词 | 连接并列两项,可换「和」 | ②⑧⑩ | 30.0% |
| 动词 | 带受事,译「给予/参与」 | ③⑤ | 20.0% |
| 通假欤 | 句末表疑问语气 | ⑥ | 10.0% |
| 误归后介词 | 把③搬入介词档 | ①④⑦⑨③ | 50.0% |
四档归类的关键是先定句法位置再定词义;占比题一律先写分母,误归只改分子、不改分母。本讲选段、十处编号与统计均为自编示意,不对应任何真实文献。
四、自测清单
- 十处「与」是否全部编号且无遗漏
- ①④⑦⑨能否统一译作「同/跟」
- ②⑧⑩是否为并列主语而非单方对象
- ③⑤的受事是否落在「与」之后
- ⑥是否落在问句末且可换「欤」
- 四档占比合计是否为 100.0%
- 误归后是否仍用分母 10
- 差值单位是否为「百分点」
五、数值回代明细
按题面原始参数逐项重算(构造时另以一条独立路径互验一致):介词档占比 = 40;连词档占比 = 30;动词档占比 = 20;通假欤占比 = 10;误归后介词档 = 50;占比变动百分点 = 10。以上数值与本篇解析、答案栏、规律表逐处对应,示意数据在正文另行注明。
六、选题边界与相邻板块
本讲只处理「与」的四档句法分类;通假字的三证判定、「所」字结构分层、固定复句关系、史传称谓识别另属相邻板块,不在本讲分母内计数。
本篇角度与全部已发篇目按累计选题台账跨批查重,未复用上批情境,也未把一篇拆成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