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性质:自编仿真题——题目、材料、选项、数据与情境均为按课程标准与联招常见考点独立编写的原创仿真题,非真题原文,未取自任何题库、教辅或试卷;解析与采分点为教研整理,非官方评分标准。
一、考点定位与做题顺序
参考文献不是「列了就算」。一条可用的著录至少要能回答:谁写的、什么题名、刊在哪、哪一年、第几卷第几期、第几页。少一项,读者就追不到原文;少卷期和少页码性质一样,都是残条。
自编示意文献表共 12 条:完整 8 条,缺卷期 2、缺页码 1、缺年份 1。条目与刊物均为自编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实出版物。
二、逐题精讲
题1
题1 4 条残条、8 条完整,完整率是多少?为什么「条目数够多」不能证明文献表可用?
解析
完整率 = 8/12 = 66.7%。分母是文献总条数,不是完整条数。
条目多只说明列得多;能不能用取决于每条字段是否齐。缺卷期的条,读者知道刊名却翻不到那一期;缺页码的条,知道期号却定位不到页。回代核验:8 + 4 = 12 = 12 条闭合,2+1+1 = 4 条残条分项也闭合。
逐项回查做法:把六个字段做成一张表,每条文献逐格打勾;有空格就标残条,再决定是补字段还是整条撤下。
答案 完整 8/12 = 66.7%;条目多不等于字段齐,须逐条回查
采分点 完整率 1 分;分母口径 2 分;六字段回查 2 分;残条分项 2 分;8+4=12 回代 1 分
易错点 用 8 当分母;把缺卷期说成「不影响引用」
题2
题2 若把 4 条残条逐项补齐,补齐后完整率是多少?撤条是另一种合法修法吗?
解析
补 4 条后完整条变 8+4 = 12 条,完整率 = 12/12 = 100.0%,残条 0 条。
另一种处理是「撤条」:把 4 条残条整条撤下,正文里对应的引用一并删或改指,文献表变 8 条且条条完整,也能 100% 闭合。两种修法都合法,但须写明选了哪种,不能既说「补齐了」又说「撤掉了」——补齐保留 12 条,撤条只剩 8 条。
回代核验:补齐只补字段、不改正文结论;2+1+1 = 4 与 8+4 = 12 两处闭合。
答案 补齐后 100.0% 完整、残条 0 条;也可撤下 4 条只留 8 条完整文献
采分点 补齐后完整率 2 分;残条归零 1 分;撤条口径 2 分;两种修法辨析 2 分;回代 1 分
易错点 说成「补齐后文献变 8 条」;两种修法混着写
三、规律小结与对照表
| 检查项 | 初稿 | 补齐后 | 回查结果 |
|---|---|---|---|
| 文献总数 | 12 | 12 | 条数不变 |
| 完整条 | 8 | 12 | 补 4 条 |
| 残条 | 4 | 0 | 字段齐 |
| 完整率 | 66.7% | 100.0% | 闭合 |
小结:文献表按「六字段逐格打勾」验。本例 12 条里 4 条残、完整率 66.7%;补齐后 100.0% 完整。条目与刊物均为自编示意。
四、自测清单
- 知道一条可用著录需要哪六类字段
- 能算完整率且分母用总条数
- 能逐条回查六个字段
- 知道补字段不改正文结论
- 能区分补齐与撤条两种修法
- 能用 8+4=12 回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