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性质:自编仿真题——题目、材料、选项、数据与情境均为按课程标准与联招常见考点独立编写的原创仿真题,非真题原文,未取自任何题库、教辅或试卷;解析与采分点为教研整理,非官方评分标准。
一、考点定位与做题顺序
召回公告里最容易读错的是把三个批次的件数直接相加:批次之间若有交叉,同一件产品会被算两次。正确口径是先按集合容斥去重,再把「涉及件数」与「处置件数」分开核对。
示意公告共三个批次:B₁=120 件、B₂=85 件、B₃=45 件;两两交集 |B₁∩B₂|=12、|B₁∩B₃|=8、|B₂∩B₃|=5,三重交集 |B₁∩B₂∩B₃|=3。三档处置分别为更换 96 件、检修 84 件、退款 40 件。以上均为自编示意计数,非真实召回数据。
二、逐题精讲
题1
题1 求去重后实际涉及的产品件数,并求「按三批简单相加」会多算多少件、相对偏差百分之几。
解析
容斥:|B₁∪B₂∪B₃| = 120+85+45 − 12 − 8 − 5 + 3 = 228 件。三重交集被三个两两交集各扣一次、共扣三次,但它在三批相加时只被计了三次,故须加回 3 一次而非两次。
简单相加 = 120+85+45 = 250 件,多算 250−228 = 22 件,相对偏差 = 22/228 = 9.6%。
回代核验:把三重交集单独取 3 件,只属于两批的件数为 (12−3)+(8−3)+(5−3) = 16 件;三批各独占比对后总数仍为 228 件,闭合。
答案 228 件;简单相加多算 22 件,相对偏差 9.6%
采分点 容斥式列对 2 分;三重交集加回一次的说明理由 2 分;结果 228 件 1 分;多算 22 件与偏差 9.6% 各 1 分
易错点 最常见错误是三重交集扣两次;另需避免把「涉及件数」与「处置件数」混为同一口径
题2
题2 三档处置合计多少件?占 228 件的百分之几?未落入三档的剩余件数是多少,应如何表述?
解析
三档合计 = 96+84+40 = 220 件;占 228 件的比例分别为更换 42.1%、检修 36.8%、退款 17.5%,三者合计 96.5%。
剩余 = 228 − 220 = 8 件。公告未说明这 8 件的状态,因此只能表述为「公告未列明处置方式的 8 件」,不能写成「无需处置」或「已全部处置完毕」——这是把「未报告」偷换成「不存在」。
本讲口径:涉及件数按容斥去重,处置件数按三档求和,两者分母同为 228,但含义不同;三档逐项取位后为 42.1%、36.8%、17.5%,相加与合计式 96.5% 有 0.1 个百分点的取位差,以合计式为准,不硬改成整数;合计 220 件 + 剩余 8 件 = 228 件闭合。
答案 合计 220 件(96.5%);剩余 8 件,应表述为「公告未列明处置方式」
采分点 三档合计 2 分;三档占比各 1 分;剩余件数 1 分;「未报告≠不存在」的表述 2 分
易错点 把剩余件数写成「已处理完毕」是典型失分;另需避免三档占比相加时因取位造成 100.1% 却硬改为 100%
三、规律小结与对照表
| 口径 | 算法 | 分母 | 易错 |
|---|---|---|---|
| 涉及件数 | 三批容斥去重 | — | 三重交集扣两次 |
| 简单相加 | 直接求和 | — | 重复计交叉件 |
| 处置件数 | 三档求和 | 228 | 与涉及件数混同 |
| 剩余项 | 涉及−处置 | 228 | 误表述为「无需处置」 |
小结:先去重、再配对、最后留白。涉及 228 件、处置 220 件、未列明 8 件三处自洽;简单相加的 9.6% 偏差正是「没去重」的代价。以上计数均为自编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实召回事件。
四、自测清单
- 能列出三集合容斥式并说明三重交集加回一次
- 能区分「涉及件数」与「处置件数」
- 能计算简单相加的多算件数与相对偏差
- 能核对三档占比之和
- 能把剩余项表述为「未列明」而非「无需处置」
- 能回代 228、220、8 三数闭合